物管道歉:工作存在失误
邻居老张说,直到时间接近中午12点,自己看到电梯的灯又亮了,电梯先运行到16楼,之后又回到19楼,电梯门终于打开。老张的女儿看到,王芳就躺在靠近黄色紧急按钮的位置人事不省。“掐人中,掐人中!”老张慌忙喊道,老张的女儿将王芳抱在怀里,赶紧掐着人中,此时老张拨打120求助。在掐了1分多钟的人中穴后,王女士的眼角突然落下泪来,邻居老张才松了一口气,自言自语道:“能醒就好了。”
昨日,成都商报记者在事发电梯内的《电梯安全守则》上写着:“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,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,发生困人时维保人员应及时(设区的市不超过30分钟)抵达现场救援。”长城锦苑小区物管方瑞合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孙嘉振表示,对于王女士的救援时间确实超过了30分钟,目前物管方首先要做的是致歉,物管方将在今日上午和电梯公司的代表一起到医院去看望王女士;其次,物管方将在下一步培训员工,在遇到住户需要紧急求救时,力争15分钟内赶到现场;最后,还将对员工进行电梯营救的培训。
对于当时事发经过,孙嘉振说:“当时因电路问题,小区内28部电梯,共有12部出现问题。同时,小区还停水了,当时正赶上饭点,很多住户做不了饭都到物管处反映情况,由于人手不够,所以确实对王女士被困的情况关注不够,觉得很抱歉。”
律师说法:物管应第一时间
采取应急救助措施
对于王芳被困电梯昏厥一事,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兆云表示:物业公司是小区内电梯等公用设施供电并进行维护的管理人,物管公司应当保证在电梯出现故障时,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助措施,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。本案中,受害者被困近两个小时后才被救出,足以认定物管管理存在疏漏。因延误时间导致受害者晕厥,物管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此外,在发现故障后,物管公司也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救助措施,而不是等着电梯维护公司到场抢修。
2022-02-11 09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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